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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关于申报“艳阳天・青年创业行动”扶持项目的通知
          发布时间:2010-07-02 浏览 :2649 发布人 :管理员字体:

          关于申报“艳阳天·青年创业行动”

          扶持项目的通知

          鄂青办发〔2010〕37号

          ;

          共青团各市、州 、直管市委,神农架林区团委 :

            为深入贯彻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,积极促进青年创业,以创业带动就业 ,团省委决定联合楚天都市报 、武汉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实施“艳阳天·青年创业行动”,直接扶持一批青年创业项目 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        一 、申报条件

            1 、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,即将在未来半年内注册企业 、缺乏一定启动资金或在省内注册企业不超过3年 、目前资金有一定困难的青年创业者 ;

            2、创业项目有明确的创业计划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;

            3、讲诚信、无不良信用记录,自愿按期还款。

            二 、扶持方式

            1 、资金扶持:为每个入选“艳阳天·青年创业行动”的项目提供3万-20万元人民币的免抵押 、免担保、免利息、偿还式资金扶持 ,资助时间为2年。

            2、导师辅导 :为每个入选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 ,实行“一对一”创业指导。

            3、跟踪服务:根据创业青年的实际需求 ,为入选项目提供创业培训 、项目融资 、创业孵化、引导进入工商网络等后续服务

            三、实施步骤

            “艳阳天·青年创业行动”分五年实施,每年一批 ,每批扶持项目数量和资助额度经评审确定。2010年首批“艳阳天·青年创业行动”扶持项目实施步骤如下:

            1、项目启动(2010年6月)。启动“艳阳天·青年创业行动” ,接受各级团组织的推荐报名和青年的自荐报名。

            2 、项目审核(2010年8月)。团省委、楚天都市报、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联合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,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,并对审核通过人员组织面试 。

            3、项目实施(2010年10月)。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核、面试 ,确定“艳阳天·青年创业行动”扶持项目并进行公示 ;团省委与青年创业者签订扶持协议,并发放扶持资金、配备创业导师。

            四 、申报要求

            1、青年创业者可直接向团省委自荐项目,也可向其所在的市、州团委提出申请 。

            2、青年创业者申请项目扶持,需提交《“艳阳天·青年创业行动”项目商业计划书》(电子版可到“湖北青年创业网”(www.hbyee.org.cn)下载)、所创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支持申报的相关材料(商业计划书需提交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)。

          3 、各市 、州团委要加强宣传 ,指导优秀青年创业者积极申报项目扶持 ,并认真做好项目汇总、初审和推荐工作(推荐项目数量不限) ,于2010年7月25日前集中推报至团市委青年发展部。

            联系人 :曾辉达

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:027-87232534

            电子邮箱 :hbybc888@163.com

          附件 : “艳阳天·青年创业行动”项目商业计划书

            ;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

            二○一○年六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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